近日,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發布了一則《“新華—崇明”區域醫聯體藥品集中議價采購公告》。其中涉及全身抗感染藥品5個,消化道和代謝方面藥品2個,以及心血管系統藥品8個,共計15個品種。
值得注意的是,采購計劃提出特別要求:
● 各醫療機構按不低于中選品規中選前一年度采購數量的60%且不低于本年度同品規采購數量的60%制訂中選藥品的采購計劃;
● 其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中選藥品不低于本年度同品規采購數量的70%;
● 而原研藥中選藥品則不低于本年度同品規采購數量的80%。
換言之,從品種采購量看,原研藥>過評藥>非過評藥。這一規則或旨在通過給予足夠大的市場份額,吸引和鼓勵藥企參與此次集中議價。
15個臨床大品種展開議價較量
此次新華—崇明”區域醫聯體藥品集中議價采購,從公告及方案上不難看出,是一次帶量采購,約定了采購品種及其采購量,并承諾確保使用、完成采購量。此次列入議價采購的15個品種,主要是心血管藥物(8個)、抗生素(5個)和降糖藥(2個)。都是臨床常見、常用的品種。
這些品種排除國家集采、上海市帶量采購、國談、定點生產之外后選擇采購量大充分競爭的品種納入醫聯體議價采購。試點推進后,可逐步擴大品種覆蓋范圍。
采購品種按一品兩規來選擇
集中議價采購品種的確定參照“一品兩規”原則,即同一通用名稱藥品,注射劑型和口服常釋劑型各不得超過2個規格,每個規格確定1個廠家,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確定1個規格和廠家,兼顧成人和兒童用藥需求,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其他劑型和劑量規格藥品的情況除外。
采購周期為24個月,獨家銷售的12個月
該采購項目一個采購周期為24個月,如果是在上海市獨家銷售的則縮短為12個月。醫院若提前完成約定采購量,超過部分仍按中選價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如果未完成約定采購量的,則采購周期相應順延,直至完成約定采購量。
中選規則非唯低價是取
采用第三方評價、歷史采購量占比、醫院覆蓋率三個指標按60%、25%、15%的權重綜合評分確定入圍、中選。
該采購項目以中國醫藥工業信息中心 DRS 藥品第三方評價、本市歷史采購量占比、醫療機構覆蓋率三個維度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總分為 100 分,分別設置分值權重為 60%、25%、15%。
之后,按價格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次序確定中選藥品,價格綜合得分由價格降幅得分和報價得分相加組成。如價格綜合得分相同,則入圍得分高者中選;再相同時,則按DRS第三方評價系統綜合得分高者中選。
構建多方聯動藥品集采格局
此次首批區域醫聯體藥品集中議價采購的開展,實際上是上海構建多方聯動的藥品集中采購格局的政策落地。在2020年7月,上海市醫保局發布《關于構建多方聯動的藥品集中采購格局鼓勵和推進本市藥品集中議價采購工作的試行意見》(滬醫保價采〔2020〕77 號),鼓勵上海市公立醫療機構以醫療聯合體、單體,或自愿組成采購聯盟等形式,探索開展藥品集中議價采購。
按照上海部署,藥品集中議價采購工作納入該市醫藥招采制度整體框架,作為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上海意在通過藥品集中議價采購,充分發揮批量采購優勢,作為國家和該市藥品帶量采購的有效補充,提升其它掛網采購藥品的議價規模效應,共同推動形成以市場為主導,多方聯動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實現全面降低藥品價格、減輕患者負擔、節約醫療費用成本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放大集中議價的采購效應,上海也在意見中表示,將在評估總結藥品集中議價采購成效的基礎上,適時探索醫療器械集中議價采購。在業內看來,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的指導下,藥品帶量采購將正式邁向常態化,地方藥品采購探索亦將進一步加快。